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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看懂:增值税的“加计抵减政策”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不影响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二者是独立税种,计算方法和适用政策均不同。以下分别介绍增值税加计抵减和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增值税加计抵减的计算增值税加计抵减是增值税制度中的优惠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按比例对进项税额加计抵减应纳税额。
政策内容:以现代服务业为例,适用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10%政策。
政策依据:《 *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 公告2024 年第39号)及《 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 公告2024 年第87号)。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增值税加计抵减优惠政策
(二)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 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4 年第11号):延续政策有效期至2024 年12月31日。政策内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时间范围:2024 年4月1日至2024 年12月31日。抵减比例: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39号公告)。
政策调整背景2026年增值税法实施后,原生产性服务业(如邮政、电信、现代服务等)和生活性服务业(如餐饮、住宿、教育、医疗等)的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未被纳入延续清单。
增值税加计抵减的计算增值税加计抵减是增值税制度中的优惠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按比例对进项税额加计抵减应纳税额。政策依据:2024 年4月1日至2024 年12月31日,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可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加计抵减;2024 年10月1日至2024 年12月31日,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加计抵减比例提升至15%。
开3抵9农产品政策依据原文
政策依据与计算原理根据《 国家 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3%专票的,以发票金额和9%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买价和9%扣除率计算。计算时需严格区分含税金额与不含税金额,避免混淆导致税额计算错误。
即总共可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这一政策是为了鼓励企业进行深加工,提高产品的附加值。例如,企业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13%税率的食品,在生产领用这批农产品时,除了按照9%的扣除率计算抵扣之前取得的专票进项税额外,还可以额外加计扣除1%的进项税额,进一步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
取得税率为3%的农产品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按9%或10%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取得税率为1%的农产品专用发票,不得按9%或10%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政策依据:根据财税〔2017〕37号、财税〔2024 〕32号及 * 公告2024 年第39号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时,若取得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且适用3%征收率)开具的专用发票,可按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与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普票”抵扣又增新成员!这几种普票都能抵扣。
1、可抵扣的普通发票情形网约车电子普通发票网约车的电子普通发票可以按照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抵扣进项税,纸质普通发票不能抵扣。
2、%专票可抵9%进项!税局已明确!普通发票抵扣又添新成员!1%的专票可以抵扣9%进项 税局已明确,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减按1%征收的政策下,开具的1%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时,仍可以按照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这一政策并未因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的调整而改变。
3、增值税进项额抵扣中,新增的6种普票也能抵扣进项税,具体包括:农业发票 抵扣范围:包括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农产品销售发票。企业可以通过购买和销售农产品来抵扣进项税额。
4、一般纳税人部分特殊的普通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以下为具体可抵扣的普通发票类型及相关规定: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5、业务流程不健全:企业业务流程管理不规范,进项票来源广泛且环节复杂,难以定位缺票的具体原因。企业进项票不够的错误做法先开销项票后补进项票不可行:根据税法规定,进项发票需认证后才能抵扣,且认证时间不可追溯。若未取得进项票即开具销项票,需全额缴纳增值税,后续取得的进项票仅能抵扣未来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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